【認罪候判】涉旺角港鐵站外縱火 調酒師承認暴動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17 15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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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年11月3日有人發起「七區行街」示威活動,19歲調酒師涉於旺角港鐵站外縱火,以及在旺角一帶參與暴動等,被控暴動、縱火及違反禁蒙面法共3罪。涉案調酒師今(17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犯案時受陌生人指使將火蔓延開去,被告並願意全數賠償港鐵逾1萬元的損失。法官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判刑,期間先索取背景報告及教導所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。

被告沈俊傑(19歲;報稱調酒師)原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,在港鐵旺角站C1出口外,用火摧毁屬於香港鐵路公司的財產,另在彌敦道及亞皆老街附近參與暴動,以及在非法集結時以一塊布蒙面。被告今承認1項暴動罪,控方同意不予起訴另外兩罪,兩罪會存檔法庭。

被告承認的案情指,2019年11月2日下午,有示威者在尖沙咀一帶聚集,及至晚上有警方進行驅散行動,示威者撤退至旺角,晚上有人佔據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,以路牌及垃圾等堵路。及至翌日凌晨2時,數名蒙面的人在路上點火,被告以垃圾助燃,隨即有人又在港鐵旺角站C1出口外縱火,被告將木卡板及發泡膠盒加入助燃,最終出口的閘、地板、天花、牆壁及樓梯均被損毀,估計損失約10,400元。

案情續指,被告約於2個月後被捕,警誡下被告承認協助增強火勢,並指自己因在電視看到有人堵路,他貪玩而走上街頭及放置雜物助燃。

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亦承認案情嚴重,而事件中無人受傷,被告事後感真誠後悔,被捕後很快和盤托出,配合調查。

辯方又稱,案發時,有陌生人指示被告將火蔓延開去。被告一向擔任義工工作,亦曾在疫情下幫助派發防疫物資予有需要人士。辯方表示被告願意全數賠償港鐵逾1萬元的損失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,期間會索取背景報告及教導所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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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